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我校教职员工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保纪发(2014)27号《关于引深开展‘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驰’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通知如下: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爱岗履职、遵纪守法、坚守岗位、做好工作。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八项规定,不得迟到早退、私自外出、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之事情。
三、上班期间临时有事外出,必须经教导处请假登记,填写外出通知单,门房门卫凭外出通知单放行。门卫不得擅自开门,违反规定擅自开门每人次扣除门卫工资10元。
四、教职员工若违反规定,视违纪情况分别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行政警告、停职检查、对那些不服监管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书面上报教育局及有关单位做出处理。
保德县第五小学
2014年11月24日
|
|
|
|
|